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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慧焯導演工作坊:迷失中的覺醒——談導演工作 - 2019/03/02
導演作為一齣戲的舵手,會嘗試運用不同舞台技巧、調度、設計,在各種有限的條件下帶領演員、設計師和一眾幕後團隊共同創作;但面對重重障礙,如何應對?司徒慧焯作為本地資深舞台劇導演,誠意分享導演的兩種思維模式:感性思維與理性思維。
雙非劇團 二零一九年度製作 《慦》 - 2019/01/16
雙非劇團 二零一九年度製作 《慦》 你幾時出世呀? 你知唔知你第一次喊係幾時呀? 你知唔知你第一次笑係幾時呀? 你幾歲開始識得講嘢呀? 你幾歲開始識行呀? 你有無試過跌親呀? 你幾歲要學識寫字呀? 你幾時開始要測驗考試呀? 你有咩興趣呀? 你有無壓力呀? 你有無同人傾訴呀? 你有無好朋友呀? 你爸爸媽媽錫唔錫你呀? 你爸爸媽媽有幾錫你呀? 你爸爸媽媽點樣錫你呀? 你係咪跌親呀? 你記唔記得自己幾時唔再識行喇? 你記唔記得自己幾時唔再識講嘢喇? 你知唔知自己幾時唔再笑喇? 你知唔知自己幾時唔再喊喇? 你幾時...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演出資料 演出地點:香港藝術中心麥高利小劇場 演出日期:2019年2月15-16日 晚上8時 2019年2月16-17日 下午3時 (16/02 15:00 & 17/02 15:00 演出後設分享會) 票價:$160 / $120* (*只限全日制學生、傷殘人士及看護人可獲75折優惠,數量有限,先到先得) 創作及製作團隊 編作導演︰友了永昨 編作演員︰CKLeung 蔡展宏 涂婷 鄭文浩 黃圓形 莫穎欣 梁家悅 彩虹 李嘉賀 監製︰呂祐禎 助理監製︰李嵐 製作經理︰黃樂怡 黃依旋 舞台監督︰呂祐禎 舞台設計︰kennie chan 燈光設計︰駱永杰 音響設計︰剝橙 造形設計︰黃樂怡 宣傳設計︰elf 後台團隊︰黃永華 李嘉賀 黃雪雯 彩虹 盧宏基 陳昉嬈 郭悠米   票務資料 門票現正在各城市售票網售票處、網上及信用卡電話購票熱線公開發售 節目查詢:呂小姐 9786 3134 網上購票:信用卡電話購票 : 2111 5999 票務查詢:3761 6661(每日上午10時至下午8時) 備註:不設劃位 | 粵語演出 | 節目全長約110分鐘 (不設中場休息) | 節目適合12歲以上人士觀看   有關雙非劇團: 網頁:https://uncannytheater.wixsite.com/uncannyhk Facebook:https://www.facebook.com/UncannyTheater 電郵:info.uncannyhk@gmail.com   主辦單位保留所有活動之調動及更改權利。
劇協工作坊 - 2019/01/14
關注香港戲劇工作者甄拔濤先生遭澳門特區政府拒絶入境一事 - 2018/10/23
對於香港戲劇工作者甄拔濤先生昨日(2018年10月22日)遭澳門特區政府拒絶入境一事,本會極度關注。 港澳兩地素有文化藝術交流活動,旨在促進兩地藝術發展。甄先生昨天赴澳乃參與對澳門全無「危害」的戲劇講座活動,竟在全無合理原因的情況下遭拒絕入境,本會強烈要求有關當局予以解釋,以釋除打壓文化及言論自由的疑慮,避免破壞港澳文化界之間的信任及友好關係。 本會更呼籲澳門當地文化人關注此事件,避免未來戲劇活動因同類情況失信於參與者,令澳門文化界蒙上陰影。 香港戲劇協會  
香港戲劇界關注工廈問題公開論壇_文字紀錄 - 2018/05/21
香港戲劇界關注工廈問題公開論壇 香港戲劇協會/香港專業戲劇人同盟/香港舞台技術及設計人員協會 聯合主辦   日期:2018年4月9日 時間:1930-2230 地點:上環文娛中心八樓香港話劇團黑盒劇場 討論撮要   主持: 馮祿德(香港戲劇協會會長) 鄧偉傑(香港專業戲劇人同盟會長) 嘉賓: 周俊輝(工廈藝術家關注組主席) 馬逢國(立法會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功能組別議員) 李俊亮(香港藝術發展局戲劇組主席) 凌嘉勤(前規劃署署長、力行劇社資深成員)   會議程序: 主持人在徵得與會者同意錄音後,論壇隨即開始。 第一部分嘉賓發言各十分鐘,發言後各有五分鐘供與會者提問,請嘉賓補充。 嘉賓發言環節後,小休十五分鐘。 第二部分先就第一部分補充提問,限時十分鐘,然後請劇協副會長余振球介紹外國如何釐定表演藝術與創意產業的關係。繼而論壇進入五十分鐘自由發言時間。 當晚有四十多個劇團出席,其中不少由劇團的總監代表,包括沒受工廈問題困擾的香港話劇團與中英劇團。全晚出席者,包括以個人身分參加的劇友在內,共有八十多人。 與會者發言踴躍,有分享本身遭遇,有建議解決辦法,亦有指出業界應享的權益與發展方向。劇界同人反應熱烈,休戚與共,團結一起,探討問題。 最後三十分鐘,主持人總結全晚討論重點,以為撰寫聲明的依據。此份聲明日後經與會者同意後,將邀請未有出席論壇的劇友聯署,然後向政府提出要求。   論壇第一部分 周俊輝先生主要講述他近十年來謀求解決工廈問題的經驗。 第一階段:2009年政府提出活化工廈政策之前,文化界包括視藝、戲劇、舞蹈、音樂等,早已進駐工廈。政策推出後,未能使空置的工業樓宇空間得以活化,反而先活化樓價及租金,在首兩年飆升百分之七十以上,同期豪宅樓價的升幅只有百分之二十餘。在火炭開放日曾收集簽名,交予當時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但問題完全沒有解決。 第二階段;政府宣布將觀塘工業區改為商貿區,令致工廈問題已非純受市場無形之手所影響,同時也亦受制於政府以政策改變土地用途的有形之手。現時觀塘雖仍有很多工廈,但都已成為商業用地。 2010年藝發局發表在工廈進行藝術活動的調查報告,其中一頁提及城規會幾年前開始於每區法定圖則中將「藝術工作室」[1] 寫入第一欄用途之「經常准許用途」,即在工業區或工廈內「藝術工作室」可合法使用工業大廈。不過不適用於:1. 所使用的單位在政策實施前早已存在(事實上幾乎所有工廈均於十幾至幾十年前落成);2. 從未將整幢工廈申請成為藝術工作室。 以上兩種情況均須申請豁免,方能合法使用工業大廈。遞交豁免申請,須先繳付數千元手續費,另每年繳交豁免費用,以1200平方尺為例,每年約須繳交港幣78萬。申請須經眾部門審批,包括消防處、屋宇署、土地註冊署等,且不一定成功。 除了針對工廈,業界一直都努力尋求其他方法,例如轉謀空置校舍以及愛心業主捐出大面積樓宇的青年共享空間,但始終無法解決所有問題。 同意要解決工廈問題,公眾安全例如消防確實須予考慮,但一般工廈單位若只作為排練場所,其實是安全的。曾在非正式場合聽過消防朋友說,在工廈排戲的演員,由於經常使用單位,實與單位中一般職員與工友無異,對工廈的環境與逃生通道自當熟悉,從消防角度考慮相信是安全的。不過若該單位作為演出場地,一般觀眾是否獲考慮為熟悉環境與逃生通道的使用者,卻是另一個層次的問題了。 Q&A Q:轉謀空置校舍,曾遇上什麼問題? A:雖成功向規劃署取得空置校舍名單並前往視察,但無法掌握所有可被使用空間的資料,例 如每逢有團體對某地點進行申請,該地點就要落架,待該申請完成,才有機會再上架供其 他人士查詢申請。曾總共視察了十多所空置校舍,也有幾個個案獲署方回覆謂在處理中。 部分空置校舍已空置二三十年,有些是處於山邊的村校,維修成本相當高,不止建築物本 身,附近的環境,例如旁邊的危險斜坡,也屬於需要維修部分。不過以目前港府的財力, 按理不可能是問題,今年的財政預算案曾提出撥款十億處理此類問題。 Q:曾提及有消防朋友表示工廈單位用作排戲相信安全,這是否代表處方的觀點還是只是他們 隻眼開隻眼閉的通融做法? A:那只是在非正式場合說的。目前不可能有任何部門敢對工廈使用問題作出承諾,因此文化 界適宜多舉辦類似今晚的論壇,團結起來,要求政府成立跨部門組織,處理問題。   馬逢國議員回顧歷史,指出發展局成立之初,積極開闢土地,曾計劃更新原有工業用地,增加寫字樓。時任藝發局主席,擔心政策對工廈藝團有所影響,決定進行有關工廈藝術家的調查,並據調查結果,約見當時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磋商,可惜政府所持數據與藝發局報告相去甚遠,且態度強硬,根本沒有商討空間。 不足一年,活化工廈政策出台,引致種種問題與爭議,打擊文化藝術界發展足足八年。政策去年結束,影響猶在。 近年政府官員似乎開始明白土地與文化藝術的關係,開始考慮解決辦法。今年財政司撥款十億支持,甚至表示正在檢討藝術團體使用工廈問題。 不幸一場迷你倉四級大火,將一切努力化為烏有。災後沒有人敢對消防處要求放寬,上屆政府完結前由保安局安排的跨部門會議曾討論工廈問題,消防處態度非常強硬,表示在考慮公眾安全的前提下,無可妥協。 其實政府亦面臨很大壓力,明白必須調整工廈政策。快將推出的第二期活化工廈政策,會要求發展商撥出一定空間供業界使用,目前未有詳情。希望新一輪活化政策不會再次變成對業界的壓迫。 今年預算案宣佈撥款十億用於復修空置校舍,暫時未公布詳情,已安排論壇,邀請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出席,與業界直接對話,歡迎參與。 Q&A Q:有這樣的經驗,約在2011年,有善長表示,願捐出六萬尺工廈作為文化藝術用途。藝發 局及發展局均表示願意協助,政府亦願意出資維修,可惜最後去到消防處就給卡住了,無 法落實。又記得大概幾年前,一個在康文署場地進行的節目,因布景中有大量易燃物品, 其後處理方法是在場內加設約八個滅火筒,並安排工作人員學習使用,令演出可繼續進行。 同意人命安全至關重要,但政府場地既能接受前述方法於消防問題上達成妥協,藝團使用 工廈不論排練或演出是否也可循此解決? A:按目前法例,包括排演、訓練、演出等活動其實都不能在工廈進行。在迷你倉大火前,政 府對工廈藝團抱着盡量體恤、酌情、不作騷擾的態度;大火後,政府收緊尺度,希望一段 時間後會回復過往情況,相信只要不太過分,例如不牽涉兒童,就大概沒什麼問題了。對 於剛才所說由工作人員學習使用滅火筒,若就消防安全考慮,目前是絕不可能獲得接納 的。 主持回應謂就算政府繼續隻眼開隻眼閉,業界還是適宜從政策方面去爭取。 李俊亮先生報告藝發局關注工廈問題情況,指出自2017年新一屆戲劇組組成後,委員曾要求局方尋求協助藝團的方法。在藝發局資助近六十個藝團之中,有廿二個團址位於工廈。藝發局曾就工廈藝團申請更改用途所牽涉的豁免繳費金額進行研究,而去年六、七月更成立藝術空間小組,邀請業界與有關部門參與,商討舒緩業界困擾的辦法。小組就以下範疇向當局建議: 就運用情況考慮:若不牽涉人流問題而又有固定職員的,例如工作室、畫室、錄音室等,政府豁免其更改用途的申請及繳費。這可鼓勵業主提出申請,而類似的豁免申請制度在其他行業早已存在。若牽涉人流問題,例如改作表演場地,則須先物色業主,或通過政府協助找出適當地點,在成功申請改變用途後,再以低廉租金租予藝團。亦可要求政府放寬工廈低層單位供文藝活動使用,並向業主提供優惠,例如前述的豁免申請手續及費用等。 就簡化申請考慮:對文化藝術用途申請作寬鬆處理。 就設立專員考慮:參考體育界設有「體育專員」的例子,建議設立跨部門組織,例如成立「藝術空間辦公室」,以集中處理藝術空間問題。 就開發空間考慮:善用閒置空間,例如校舍、軍營,甚至由政府收購或租用某些大廈單位供藝團使用,亦可再次規劃,考慮設立藝術村。 以上建議已向民政局反映,但局方在藝發局大會結束後始就部分建議回應,藝發局未及討論,目前未有具體方案可以奉告。 Q&A Q:若劇團只要求使用工廈單位進行排練,是否只須解決地契及消防問題? A:土地用途,的確只要符合地契要求即可,消防問題則比較複雜,必須就個別情況考慮。此 外就「藝術工作室」的定義,排練活動是否屬於工作室的合法用途呢?在與政府部門的會 議上,這仍得不到肯定答覆。就人流方面,在多大空間有多少人才算出現「人流」?目前 這還沒有清晰的說法。 Q:假如前往工廈排練的演員及設計人員,均視為藝團的受薪僱員,是否就可以解決人流問題? A:關於人流似乎不單純是人數問題,還包括地契的指定用途、大廈內是否有危險倉庫等其他 因素。   凌嘉勤先生指出在城市規劃土地規管制度下,於工廈排練是可行的。商貿地區(大部分工業區現已改為商貿區)第一欄用途中(即經常准許用途),藝術工作室Art Studio的定義清楚列明: Any premises purely used as a working place for the creation of paintings, sculptures, pottery and other pictures or objects which are the subject of art and as a venue for rehearsal for art performance。城規會公布此定義前,當已參考消防處的意見。[2] 當一幢建築物原作工業用途,隨社會經濟結構改變而對工業用途需求減少時,遂會利用工業大廈空間進行非工業用途。惟若在同一幢工業大廈同時存在工業用途及非工業用途的單位,則豁免用途申請就需要審慎考慮。 85至86年出現大量容許非工業用途的申請個案,其他行業例如設計、模型等開始進駐工廈。對消防處而言,考慮公眾安全是該處從未改變過的立場。其考慮在於一幢工業大廈,即使已有非工業用途進駐,也不能拒絕原來的工業用途繼續存在,因此只能對使用者加以限制,例如每天在工廈上班人士是否熟悉環境?因此,不論任何用途,當單位可能吸引大量不熟悉工廈環境的人士進入,尤其涉及長者或兒童,肯定不能接受。 假如爭取改變工廈用途的目標只是作為排練室,按規劃角度這目標其實早已確立。惟須知工業大廈當初地價較低,若改為其他用途,價值自不同,地政署有權追討差價。此措施並非針對藝團,而是適用於所有非工業行業。不過要爭取政府容許政策向文化工作者傾斜,提供豁免申請手續及補地價的優惠,相信並非沒有商量餘地。 任何國家、地區的文化政策,政府都需要對文化藝術提供支持與津貼,讓她繼續有使用空間,免於在市場上與其他創富能力更高的經濟活動競爭。 至於活化工廈政策,不宜過分解讀。在同一工廈內有兩種用途同時出現,的確存在安全隱患。因此,活化的概念是,倘能統一業權或所有業主都同意永久更改大廈用途,政府就可以在該大廈於仍可使用期間提供免補地價優惠。[3] 不過在這改變下,工廈的招租能力自然高於藝團所能負擔,對文化藝術團體因而又會做成打擊。 對於工廈能否改為表演場地或授課之用,問題根本決定於能否為單位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Public Liability Insurance),因為倘發生意外,場地負責人就必須負上法律及賠償責任。 Q&A Q:根據城市規劃土地規管制度,商貿地區第一欄用途既已容許工廈可作排練用途,何以周俊 輝先生剛才卻指出須先取得豁免,這情況應如何理解? A:工廈的工業用途在地契上予以指定。在改作非工業用途後,土地使用價值就會提升,因此 要向簽發地契的地政署申請豁免,於此階段並不涉及消防安全問題。 周俊輝補充:從藝術工作室的定義去理解,規劃署同意排練的用途,但要收取更改用途費用的是地政署。 馬逢國補充:凌先生所提及的確是現時的規定,但現時很多工業大廈的ZONING(劃區)並不一致,這已是一個問題,另外工廈內有沒有危險倉庫,又是另一個問題。因此很難決定哪一幢可以,哪一幢不能。 至此,第一部分結束,論壇休息十五分鐘。   論壇第二部分 主持人在邀請余振球先生介紹外國值得借鑑的例子之前,先讓與會者就第一部分提問或請嘉賓講者補充。 馬逢國議員首先補充: 由於申請改變土地用途必須由業主提出,而所需時間可能長達兩三月,期間並無租金收入,遂令他們缺乏動力提出申請。曾邀約商經局及科技局商討,並將所得建議提交民政事務局,望能推出政策,向業主提供誘因;亦曾跟進要求豁免更改土地用途的申請收費與補地價,惜均未能成功。 凌嘉勤先生補充: 香港土地的發展與使用受制於三方面:「城市規劃」,指定土地的用途;「地契」,即政府按所指定用途出售土地的合約;「建築物條例」,指建築物興建時按其用途而批出的圖則。 倘建築物並未因結構改變引致樓宇安全出現問題,又能符合「地契」和「城市規劃」的要求,政府不會特別關注。地契是政府與業權人根據買賣土地當日按指定用途而衍生的價值進行的私人合約。隨着社會發展,土地用途的需求有所改變,城市規劃此時要考慮的是是否放寬用途以滿足社會對土地用途的需求,並不涉及經濟考慮。但政府作為業主,若土地因用途改變而產生更大的經濟價值,進而牽涉到公帑的運用,則政府有權要求以補地價方式體現這增加了的價值。因此: 1.所謂活化工廈計劃,就是整座工業大廈所有業主均同意不再以其單位作工業用途,則政府以豁免補地價作為鼓勵業主參與。工廈可用作非工業用途的樓宇面積因此增加,可能惠及文化活動用途,但若市場出現其他行業有意競爭,則是另一個問題。 2.依據作為工作空間的原則,若使用者均為其職員,即被視為熟悉現場環境人士,相對若將工廈單位改成演出場地,聚集大量不熟悉現場環境(例如逃生路線)人士,其中甚至可能包括老人、小孩,一旦發生意外,將引致嚴重後果。此安全隱患觝觸消防署顧及公眾安全的立場,必須嚴肅考慮。 3.申請planning permission單位倘處於政府規劃區域,獲批准的機會將較大。 在活化工廈政策中,改變土地用途的申請必須來自全幢工業大廈,否則會出現工業用途與非工業用途同時出現在一幢工廈而產生安全隱患。若工業大廈業權分散,活化政策就會無法實施。 周俊輝先生補充:規劃處與地政處都只屬執行部門,若是政策上需待解決的問題,就要找上決策部門,例如發展局、民政事務局。   與會者提問 我的工作室位於設有危險品倉庫的工廠大廈,同廈另有一琴行教室。執法人員只針對我的單位,不斷巡查,不准許進行排練及演出,但樓上的琴行教室卻可以成功申請改變土地的用途(可能因為使用者正是業主本人)。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差別?希望政府可以在經濟資源上支持文化藝術產業,起碼豁免他們申請改變土地用途的有關費用。 周俊輝先生剛才提及過曾考察空置的學校,請問考察的結果如何? 周:我們考察過沙田田心村、衛 斯理青年宿舍及大埔村校,發覺這些空置空間情況惡劣,需 花很多資源與時間收拾,大家可在網上查到我們考察的資料。即使成功申請到這些土地作 為文化用途,改裝工程也需要得到十億新政策的資助才行。 請問馬逢國先生,你剛才提到針對即將推出第二期活化工廈政策,我們需要想出好策略。怎樣才算是好策略?你希望從這次論壇得到什麼回應,讓你更有效率的為我們爭取到可供發展的資源? 馬:有幾點:(1) 政府再推出活化工廈政策時,可否要求申請的工廈業主必須撥出若干樓宇面 積供文化康樂團體使用? (2) 這些供文化康樂團體使用的空間,應由誰負責管理最為理想?假如由工廈業 主自行管理,是否需要規定須以市值的某個折扣率租予文化團體?業界可以 要求政府在活化工廈政策中附加這些細節。 剛才有人提出要政府收購整座工業大廈作文化用途,這樣的建議以前也提出過幾次。約在十七八年前曾有工業家提出捐贈整幢工業大廈予政府,但當時政府沒有接受。其後政府將石硤尾工業大廈發展成現在的賽馬會藝術中心。最近也曾去信政府,建議由她牽頭把剩下的六座政府工業大廈也這樣做 [4],政府並沒有正面回應,只提到這些工業大廈出租率甚高,需求量大,不宜改變其用途。政府對自己的工廈也不願意帶頭更改用途,遑論出資收購其他的工廈去做? 以最近黃竹坑工業用地事件為例,其實政府可以在賣地條款加入「須具備能進行文化藝術活動的樓宇面積」這項條件,相信有些私人發展商會願意提供這樣面積的樓宇。 馬:以上例子在土地政策層面上確是一種可能性,但我們必須留意,這樣的建議落實需時,起 碼四年以上,其間且可能招致其他界別的質疑而產生阻力。   主持人邀請余振球先生介紹外國相關例子 余振球表示:外國可供參考的例子不多,且價值不大。 外國政府大多投放經濟資源於建造劇院與排練室。 香港目前情況比較特殊,工業用途的生產活動與非工業用途的並存於同一幢工廈而引致種 種危機與隱患。不過,經過今晚論壇的討論得悉:(1) 於工廠大廈進行戲劇排練在規劃上 是可行的,所需解決的是要求政府豁免申請改變土地用途的行政費與補地價;(2) 要求政府仿效眾多已發展國家的政府,設立專責文化事務的專員或部門。在進入自由發言時段之前,主持人表示礙於時間所限,較複雜的問題諸如在工廈設置演出或授課場地,暫時不予探討。自由發言 Loft stage是被迫搬遷的典型例子。政府雖建議我們申請改變土地用途,但程序繁複,還須進行非常複雜的社區咨詢。即使申請成功,也要每年付費。規劃處或會較易通過,但消防、食環等部門卻不一定。跟業主商議時,最大問題是業主沒有誘因去提出申請,申請成功,到租約完了,也未必會繼續租給你,因為土地用途改變了,他可以轉租其他行業,多賺些租。由於種種原因,申請改變土地用途似乎也解決不了藝團使用工廈的問題。 嘉賓回應:惟有待政府推出新政策時,才有可能爭取到豁免藝術工作室的申請費用及免補地 價。 或可以測試中心為例,促請政府推出新政策,扶植文化藝術。 靠個別力量未免單薄,業界需要羣策羣力,說服政府釐定政策支持。 文化政策出台後,還須要求實施租金管制。業界對此需有更多討論。 現時政府的態度似乎視藝團為文化服務的提供者,從沒關心其創作基地的問題。業界應促請政府制訂文化政策,關注持續發展的重要性。他們如需文化服務,就必須照顧藝團的創作基地。建議在與藝發局丶康文署等部門簽約時,要求對方協助解決這個問題。贊成民政局需設有專責文化藝術的小組。 最要迫切處理的是:要求地政處、消防處等執法部門停止持續干擾在工廈運作的藝團。 從民政局得到的理解:如果考慮利用政府的空置用地,首先要去尋找這些空間,然後進行勘察,再草擬改建計劃等等。以上所述皆需要聘請專業人士,並須投入大量資源、時間與精力。若無一個全職人員跟進三數年,難有成效。至於最後是否獲得批准,還須獲得民政署等有關單位的推薦。總之,只感到困難重重。 大埔官立中學得以成功改建成大埔藝術中心,其實全賴民政專員與區議員背後大力推動。足見若得到這些人士出手,土地與資源問題都不難解決。 向政府要求更多空間,必須團結一致,集思廣益,列出有關需求,並有數據作支持。業界應從今天開始收集數據,以為日後提出要求的依據。 仿效類似Drama Centre的概念,由藝發局藝團進駐,進行排練及辦公,只要有不被迫遷的地方就夠了。 嘉賓回應:大埔文娛中心將會接受十九個團體或個人申請進駐,亦設有黑盒劇場,作為試點。 另不妨參考體育界的成功經驗,藝團嘗試與學校合作,共用空間,譬如借用學校操 場進行排練。 結合以藝術教育回饋社會的想法,可考慮與因收生不足而面臨殺校的學校連結,一方面共用空間,另一方面希望可以施行戲劇教育為理由,協助學校加強要求延遲殺校的理據。   自由發言時段結束,主持人引導與會者就全晚所討論作總結,以為日後撰寫大會聲明之依據,並表示為方便斟酌關鍵字詞,籌辦小組在論壇之前估計討論結果已擬備討論重點初稿,請大會參考,甚或予以修改補充。 論壇進入總結階段,大會聲明詳見香港戲劇界關注工廈問題公開論壇聲明另文。   是次論壇蒙香港話劇團借出場地及相關支援,劇協一位幹事供應招待來賓的茶點,謹此致謝。 [1]城市規劃委員會「詞彙釋義」中「藝術工作室」(Art Studio)的定義:指純粹用作下列用途的處所:繪畫、雕塑、陶藝及其他藝術畫和藝術品等創作的工作場地,以及藝術表演的排練場地。不包括用於教授藝術科目的處所;該類用途視作學校或住用用途。(歸屬「康體文娛場所」) [2] 此定義後同時附有備註:It excludes any premises to be used for teaching art subjects which will be regarded as a type of school use, or for domestic purposes. [3] 活化工廈計劃是香港政府自2010年4月起實施的公共政策,容許15年以上舊工業大廈(工廈)業主,免補地價將整幢工廈改裝活化。改裝作其它用途,例如改建為寫字樓、藝術工作室、服務式住宅等。截至2016年2月底,地政總署共接獲215宗在活化工廈措施下提出的申請,其中124宗已獲批准。合共可提供約138萬平方米的樓面面積。在獲批的124宗個案中,有28宗整幢改裝舊工業大廈個案的擬議新用途包括「康體文娛場所」用途,作文化及創意產業之用。 [4]該六幢工業大廈業權並不屬於政府,業權屬房屋委員會所有,而房委會只須關注房屋問題。           香港戲劇界關注工廈問題公開論壇_文字紀錄_20180409
停辦「戲劇匯演」啓事 - 2018/04/05
        關於停辦「戲劇匯演」啓事 香港戲劇協會經過兩年多與康文署文化節目辦事處反覆磋商,對方終於在今年1月會議,正式拒絕本會就戲劇匯演續辦及改革所提的建議(有關建議的重點附列於本啓事之後)。   署方表示在資源緊絀情況下須集中資源支持專業戲劇的發展與提升。換言之,由前市政局1979年創辦,香港話劇團執行,2001年由本會接辦,康文署支持的「戲劇匯演」,至2015年8月,共歷三十七屆,已走到終站。 「戲劇匯演」推動香港業餘戲劇,見證業餘劇界最鼎盛的年代,為香港劇壇發掘一代又一代的接班人,功不可沒!近年趨於冷清的勢況,無疑已確切反映香港戲劇生態的演變。不同的藝術機構及專業劇團,皆着力於培育新秀,而可供新劇作發表的平台亦如雨後春筍,發展蓬勃,為業餘好手提供不少登上舞台的機會,「戲劇匯演」已非業餘劇界唯一的年度盛事。   香港的劇運一直都是專業與業餘雙軌竝行,業餘的戲劇愛好者與以戲劇為職業的專業工作者共同努力,鑽研劇藝,提升香港戲劇的藝術水平。劇協當繼續尋找新資源與合乎時代步伐的切入點,嘗試將精心構思的新計劃付諸實行,希望可以有助推動香港業餘戲劇健康發展。   香港戲劇協會謹啓 2018年4月5日   附「戲劇匯演」改革建議重點: 目標在讓匯演成為戲劇界的節日,吸引所有戲劇愛好者。 每年八月內兩至三個星期,在中上環場地如大會堂高座演奏廳、上環文娛中心演講廳與劇院舉行。 鼓勵自由創作。分為三大組別:獨腳戲組、十分鐘短劇組與獨幕劇組,分設評判與獎項。 各組的最佳演出皆可獲奬金,並可參加戲劇節閉幕演出。 只有獨幕劇組設有演出津貼。 設有延伸活動,例如啟動茶敍(Opening Reception)、閉幕演出或優勝演出、節後派對、 After Show Bar等。
誠邀出席「香港戲劇界關注工廈問題公開論壇」 - 2018/03/24
各位劇團總監與戲劇界同工,請垂注! 戲劇是綜合藝術,地位毋庸置疑,而戲劇工作者的社會地位應像戲劇藝術一樣受到尊重,更屬理所當然。 粗略估計,本港已成立的大小劇團約有200個以上,而戲劇從業人員,包括前台、後台、行政、教育各方面在內,應逾千人。我們的工作不應再被視為純粹娛人的職業。我們不止為豐足市民的精神生活而努力,更為鑽研藝術而獻身;至於協力推動戲劇元素融入學校課程與教學,有效提升教育的質素,早已獲得絶大多數的學校領導人所認同。 然而我們的地位真的受到尊重嗎?我們得到的待遇公平合理嗎?文化政策的釐定、西九的發展、年度資助的批核、演出的贊助、劇界從業員的待遇等等,不用細數吧,單是那一直困擾各劇團引致他們無法在安定環境創作的「工廈問題」,已足以反映有關方面未有真正關心我們的困境,未有真正用力協助我們解決難題。倘問題持續惡化,勢必影響中小劇團存亡。劇團無以為家,還談什麼發展創意產業?談什麼「支援本地藝團和藝術家在大灣區作文化交流」? 各位同工,我們必須更加團結了!至少讓政府認真聆聽業界的聲音!就由關注最基本的「工廈問題」開始,顯示我們團結一致吧! 在此懇請各個戲劇團體(特別籲請劇團的總監)與各位業界同工,出席由香港戲劇協會、香港專業戲劇人同盟與香港舞台技術及設計人員協會在四月九日晚上假香港話劇團黑盒劇場聯合主辦的「香港戲劇界關注工廈問題公開論壇」,團結業界力量,為爭取合理權益而努力!詳情請參閱三個主辦團體發出的通告。 香港戲劇協會會長 馮祿德   香港戲劇界關注工廈問題公開論壇 通告
香港戲劇界關注工廈問題公開論壇 - 2018/03/14
      香港戲劇協會 香港專業戲劇人同盟 香港舞台技術及設計人員協會聯合主辦 <<香港戲劇界關注工廈問題公開論壇>> 2018年4月9日(星期一) 1930 - 2230 香港話劇團黑盒劇場 (上環文娛中心8樓) 嘉賓講者(按筆劃序): 李俊亮先生 (香港藝術發展局戲劇組主席) 周俊輝先生 (文化同行代表) 馬逢國議員 (立法會——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 凌嘉勤先生 (前規劃署署長,力行劇社資深成員) 「工廈問題」嚴重窒礙香港專業戲劇發展,困擾劇界多年,至今未見解決,若持續惡化,勢必影響中小劇團存亡。倘劇團無以為家,特區政府還談什麼發展創意產業?談什麼大灣區發展? 香港戲劇協會有見及此,聯同香港專業戲劇人同盟及香港舞台技術及設計人員協會,舉辦「關注工廈問題公開論壇」,以期團結業界力量,整合訴求,總結經驗,籌謀策略,為爭取合理權益而重新部署。 誠邀 劇界團體及從業人士出席是次公開論壇,為業界發展共謀良策。 論壇結束之後,或發表劇界聯合聲明,亟盼業界各團體總監撥冗出席,以示團結,以壯聲威! 因座位有限,為預計出席人數,各有意出席論壇之團體代表或人 士,請利用以下連結登記 https://goo.gl/forms/Rg508Ugw7BlqKFiz2 。如有查詢,請將問題電郵至劇協 info@hongkongdrama.com ,劇協職員當盡快回應。 是次活動,蒙香港話劇團場地支援,特此鳴謝!
香港戲劇協會邀請本會全體會員 就2016選舉委員㑹界別分組(文化小組)選舉 表示投票意向 - 2016/12/02
香港戲劇協會邀請本會全體會員 就2016選舉委員㑹界別分組(文化小組)選舉 表示投票意向   2016年選舉委員㑹界別分組(文化小組)選舉將於12月11日舉行,香港戲劇協會(劇協)一如其他經登記之藝術團體享有投票權。幹事會有感於劇協既為本港戲劇團體與戲劇工作者之聯合大會,向以爭取、維護業界之權益為要務,而投票選出代表進入選舉委員㑹,選出適當人選擔任本港行政長官,實關乎業界福祉,影響深遠,乃決定邀請本會全體會員,通過網上投票直接表示意向,以為幹事會代表投票時之依歸。   劇協幹事會就邀請會員網上投票一事經訂定細則如下: 1 凡香港戲劇協會個人會員或團體會員之代表,均可於2016年12月8日或以前利用所附表格投票以示意向。 2 個人會員,每人1票;團體會員,每團1票,惟團體會員之投票人必須為已登記之兩位代表其中之一(團體會員已登記代表之名單,請參閱www.hongkongdrama.com) 。倘團體會員之代表恰為個人會員,則只可以其中一個身分投票,其票數為一票。 3 個人會員與團體會員之票值相同。 4 投票必須達全體會員33.3%方為有效。本會現有個人會員230位,團體會員145位,以一人或一團一票計算,全體會員共有375票,扣除可能因身分重複的10票後實共365票,即是次投票,包括棄權票在內,必須達122票方為有效。 5 倘未能達至上述之有效投票率,則不論投票結果如何,幹事會代表於是次選舉將投棄權票。 6 是次網上投票共有三十一位候選人供會員考慮,投票人可投不多於十五票,超過十五票則當廢票論。網上投票結果,以簡單大多數的選擇為幹事會代表投票之依歸,即最高票數(包括相同票數)的十五位。由於本會只能投十五票,倘在本會員投票中第十五位與第十六位票數相同,本會將只會投第一至十四位最高票數的候選人。 7 為免影響是次選舉之進行,是次網上投票之結果將於選舉結束後向各會員公布。 8 劇協會就投票會員所提交之個人資料審慎核實其身分。投票會員在投票後會收到自動電郵確認,因此請各位投票會員確保電郵地址正確。倘在投票後未有收獲電郵確認,或未嘗投票而竟收獲確認電郵,請速與劇協內務秘書黃懿雯小姐聯絡。 (電話:9238 3158;電郵:gladyswong@hongkongdrama.com)   投票連結:https://goo.gl/forms/RWbCr7tXmzNNTc7U2   附上參考資料: 文化同行 https://www.facebook.com/articipants/ 文化共融 https://www.facebook.com/文化共融-1859344067679832/?fref=ts 黃秋生https://www.facebook.com/2016electioncommittee.culture16.anthonywong/    
2016立法會功能組別(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選舉的網上投票結果公佈 - 2016/09/05
各投票人士: 謝謝你參與本會早前就2016立法會功能組別(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選舉的網上投票。為免影響立法會選舉之進行,本會在細則中已提及是次之結果定於選舉結束後公布,以示客觀持平及公正。現公佈結果如下: 投票率: 共收到211票,當中34票為廢票,包括10票為重複,24票為非會員投票,因此有效票數為177,投票率為47.8%。 177有效票中,團體會員佔76票為,個人會員101票 投票結果: 1) 周博賢:167票 (94.35%) 2) 馬逢國:6票 (3.39%) 3) 棄權:4票 (2.26%) 本會授權代表已於9月4日因應會員的意向投票予1號周博賢。再次感謝各位的努力﹗
劇協幹事與2016立法會功能組別(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候選人會面內容撮要 - 2016/08/26
本幹事會於2016年8月15日晚上分別與兩位候選人周博賢先生及馬逢國先生會面,現根據會面錄音撮要內容如下: 周博賢會面內容 (pdf) 馬逢國會面內容 (pdf) 註:對句子用詞的整理及撮要是以理順及達意為原則,內容仍以會面錄音為準。
有關2016立法會功能組別(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選舉 - 2016/08/21
香港戲劇協會邀請本會全體會員 就2016立法會功能組別(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選舉 表示投票意向 新一屆立法會選舉將於2016年9月4日舉行,香港戲劇協會(劇協)一如其他經登記之藝術團體,在「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之功能組別選舉享有投票權。幹事會在8月15日曾分別會見兩位候選人,聆聽其政綱,並就業界之權益進行討論與提問。經兩個多小時會面後,幹事會再進行會議,深入考慮劇協在新一屆立法會選舉之投票取向。經反覆討論並付諸表決,始終未能獲得超過半數出席委員同意之結果。 劇協既為本港戲劇團體與戲劇工作者之聯合大會,一貫以爭取、維護業界之權益為要務,而投票選出所屬功能組別之代表進入立法會,更關乎業界之福祉,影響深遠,乃決定邀請本會全體會員,通過網上投票直接表示意向,以為幹事會代表投票之依歸。 劇協幹事會就邀請會員網上投票一事經訂定細則如下: 1 凡香港戲劇協會個人會員或團體會員之代表,均可於2016年8月31日或以前利用所附表格投票以示意向。 2 個人會員,每人1票;團體會員,每團1票,惟團體會員之投票人必須為已登記之兩位代表其中之一(團體會員已登記代表之名單,請參閱www.hongkongdrama.com) 。 3 個人會員與團體會員之票值相同。 4 投票必須達全體會員33.3%方為有效。本會現有個人會員226位,團體會員144位,以一人或一團一票計算,全體會員共有370票,即是次投票,包括棄權票在內,必須達123票方為有效。 5 倘未能達至上述之有效投票率,則不論投票結果如何,幹事會代表於立法會功能組別選舉將投棄權票。 6 是次網上投票共有三項選擇供會員考慮,即:候選人1號、候選人2號及棄權。網上投票結果,以超過一半總投票人數之選擇為幹事會代表投票之依歸,包括對棄權之選擇;倘兩候選人所得票數相同,幹事會亦將以「棄權」為投票之取向。 7 為免影響立法會選舉之進行,是次網上投票之結果將於選舉結束後向各參與網上投票之會員公布。 8 劇協會就投票會員所提交之個人資料審慎核實其身分。投票會員在投票後會收到自動電郵確認,因此請各位投票會員確保電郵地址正確。倘在投票後未有收獲電郵確認,或未嘗投票而竟收獲確認電郵,請速與劇協內務秘書黃懿雯小姐聯絡。 (電話:9238 3158;電郵:gladyswong@hongkongdrama.com) 投票連結:https://goo.gl/forms/KKhhXojLnh8zy4DI3 參考資料:周博賢政崗 參考資料:馬逢國政崗
「亞瑟‧米勒演讀體驗劇場」 - 2015/07/31
「亞瑟‧米勒演讀體驗劇場」 粵語演出In Cantonese 閱讀經典劇本 X 演員真摯演繹 X 文本分析導賞 一眾演技精湛的演員公開圍讀亞瑟‧米勒的經典劇本 以「讀劇」形式為觀眾帶來嶄新的劇場體驗 演讀體驗劇場一:《都是我的孩子》(All My Sons) 8月26日及9月2日(晚上7時30分) 讀劇演員﹕鍾景輝、余俊峰、陳錦龍、朱仲暐、黃懿雯、葉榮煌、魏知衡、區嘉雯、李趣慧、鄧安廸   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美國廠商Joe 涉嫌將一批有瑕疵的戰機零件售予軍方,導致二十一名空軍喪生。Joe辯稱對事件毫不知情,結果他的生意夥伴Steve須負上責任而身陷囹圄。Joe的兒子Larry與Steve的女兒Ann原訂有婚約,卻不幸於服兵役期間駕駛戰機失蹤,下落不明。戰後,Joe的另一位兒子Chris協助父親打理生意,並有意娶Ann為妻。Steve的兒子George奉父命前來阻止,並欲揭開出售問題零件的真相……   演讀體驗劇場二:《嚴峻的考驗》(The Crucible) 9月16日及9月30日(晚上7時30分) 讀劇演員﹕葉進、黎玉清、彭杏英、馮祿德、黃懿雯、梁翠珊、辛偉強*、尚明輝、陳淑儀、陳錦龍、高翰文* *承蒙香港話劇團批准參與是次演出   《嚴峻的考驗》(The Crucible)一劇(也有譯名為《熔爐》及《靈慾劫》)是亞瑟.米勒(Arthur Miller)成於1953年的作品,被視為影射當時散播惶恐、疑慮氣氛的麥卡錫風潮。故事取材於1692年美國麻省薩勒姆鎮(Salem Town)的「尋捕女巫事件」,描述社區內一些立意不良、心存怨毒的人,利用一群女孩子午夜林中膜拜魔鬼的行為,慫恿鎮上牧師宣稱當地為女巫擾亂區,欲憑藉政教力量誣陷曾有過節的鄰居,以滿足其私慾私利。從此,整個城鎮被仇恨、猜忌、恐懼和死亡所籠罩,道德扭曲,皂白不分,造成了荒謬的局面。問心無愧的人要撒謊以求自保,否則就要面對死亡,然而憑撒謊而苟活,依然是背離上帝…… 該劇於1953年於百老匯首演,反應差強人意,評論貶多於褒,仍贏得獎項。五年之後,政治氣氛逆轉,該劇在外百老匯重演,竟獲各方讚賞,大受歡迎,從此成為經典劇目,亦為美國戲劇典範中的重要作品。1956年,羅蘭士.奥利花曾在英國演出該劇,成績最令亞瑟.米勒滿意。   編劇:亞瑟‧米勒 (Arthur Miller) 導演、導賞:馮祿德   沙田大會堂展覽廳 $160(不設劃位) #每場演讀後設有座談會,導演與演員會跟觀眾暢談亞瑟.米勒的劇本特色,以及分享讀劇點滴。   門票於7月24日起在各城市售票網售票處、網上、流動購票應用程式及信用卡電話購票熱線發售 設有六十歲或以上高齡人士、殘疾人士及看護人、全日制學生及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受惠人士半價優惠(全日制學生及綜援受惠人士優惠先到先得,額滿即止) 每次購買正價門票4至9張:九折;10至19張:八五折;20張或以上:八折   節目全長約3小時 (包括中場休息15分鐘),遲到者須待中場休息或節目適當時候方可進場   節目查詢:2268 7325 (康文署) 2353 0880 (香港戲劇協會) 票務查詢:3761 6661 信用卡電話購票:2111 5999 網上購票:www.urbtix.hk 網址:www.lcsd.gov.hk/cp (康文署) www.hongkongdrama.com (香港戲劇協會)
《推銷員之死》 - 2014/08/11
演劇體驗劇場 - 經典文本系列 戲劇大師鍾景輝(二) 《推銷員之死》 閱讀經典劇本 X 演員真摯演繹 X 文本分析導賞 由戲劇大師鍾景輝領航與演技精湛的演員首次公開圍讀經典劇本《推銷員之死》以「讀劇」及「導賞」形式為觀眾帶來嶄新的劇場體驗⋯⋯ 演員:鍾景輝、羅冠蘭、葉榮煌、余俊峰、葉進、陳錦龍、梁翠珊、馮祿德 導演及演讀主持:馮祿德   日期:2014年9月6及9月20日(星期六) 時間:2pm & 6:30pm 地點:香港太空館演講廳 票價:$160   門票現已於各城市售票網公開發售,設有六十歲或以上高齡人士、殘疾人士及看護人、全日制學生及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受惠人士半價優惠(全日制學生及綜援受惠人士優惠票先到先得,額滿即止)   故事簡介: 推銷員威利‧羅曼跟所有美國人一樣,相信自己的工作有價值和有意義,只要勤奮工作,終有所成。他也相信兩個兒子都是個人才,必能出人頭地。可惜由於環境與個人原因,到他年老時,未能達到所預期的成就,反而失去賴以謀生的工作,需每週向友人借50美元度日。大兒子比夫因偶然目睹父親對母親不忠,人生價值觀隨而坍塌,從中學時代充滿體育明星的自信,變得有偷竊的傾向,34歲還居無定所,四處流浪;小兒子哈皮沉湎女色,玩世不恭,志大才疏。威利察覺兩個兒子始終是疼愛他的,為了給他們創業的資本,他選擇以死亡換取保險金,平靜地走向死亡。   編劇: 亞瑟‧米勒 (Arthur Miller) (1915-2005),美國傑出戲劇家,被譽為「美國戲劇的良心」。他在1949年寫成的《推銷員之死》,更被視為對資本主義的美國夢嚴苛的批評。他這巔峰之作大受好評,贏得1949年普立茲獎和紐約劇評界獎。   節目查詢:2268 7325 網頁: http://www.lcsd.gov.hk/cpcp / www.hongkongdrama.com 票務查詢:3761 6661 信用卡電話購票:2111 5999 網上購票:www.urbtix.hk